裕党办〔2020〕5号
各乡镇(场)党委、政府(管委会),县委各部、委、办,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九游会ag登陆团体,各驻县单位: 现将《裕民县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 中共裕民县委办公室 裕民县九游会ag登陆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裕民县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安全 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,全面掌握全县农牧民生产生活房屋安全情况,县委、政府决定对全县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安全进行排查整治,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 一、工作任务 全面开展全县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安全大排查,以存在住房安全隐患为导向,覆盖全县“边、远、散”生产生活区域,确保摸清底数、找准问题、抓好整改。边排查、边研判、边整改,确保5月底前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。 二、领导机构 为确保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落实,决定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,组成人员如下: 组 长:刘红亮 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 艾依恒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:张海江 住建局局长 席述宇 农业农村局局长 唐 勇 扶贫办主任 董天军 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 成 员:熊丛来 财政局局长 董文杰 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兆连 发改委主任 陶致强 水利局局长 冯训勇 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、巴什拜办公室主任 王相军 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书记 提力克 新地乡乡长 叶尔江 吉也克镇镇长 迪力木拉提 哈拉布拉乡乡长 潘文超 江格斯乡乡长 达木汗 察汗托海牧场场长 下设3个服务指导小组,深入各乡镇(场)指导开展工作。具体人员如下: 第一组:负责察汗托海牧场、江格斯乡 组 长:董天军 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 成 员:畜牧兽医局、住建局各1名业务人员 (畜牧兽医局提供车辆) 第二组:负责哈拉布拉乡、吉也克镇 组 长:张海江 住建局局长 成 员:住建局、自然资源局各1名业务人员 (住建局提供车辆) 第三组:负责新地乡、阿勒腾也木勒乡 组 长:冯训勇 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、巴什拜办公室主任 成 员:住建局、水利局、扶贫办各1名业务人员 (畜牧兽医局提供车辆)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局,办公室主任由董天军同志兼任,办公室副主任由冯训勇同志兼任,负责协调各乡镇(场)和相关部门开展问题排查、隐患整治等工作,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,各乡镇(场)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,并指定1名联络人。 三、工作职责 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各乡镇(场)党委、政府为责任主体,坚持问题导向,全面排查本乡镇(场)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安全,大排查要覆盖各乡镇(场)所有农牧林区和边远矿区生产生活用房,切实做到不漏一户、不漏一人,坚决不留死角。 1.坚持突出重点,把农牧区临时性、季节性、生产辅助性用房作为重点,聚焦房屋安全,抓住关键、明确靶标。 2.坚持统筹推进,把农牧区房屋安全大排查同农牧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结合起来,不做重复工作、不翻烧饼。 3.坚持边查边改,统筹农牧区房屋排查与整改落实,及时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,限时彻底解决农牧区房屋安全问题。 4.坚持注重质量,既要进一步摸清底数,又要全面排查问题,问题排查要对标对表、精准求实,整改落实要动真碰硬、真改实改,确保工作实效。 四、工作安排 (一)排查范围。对全县农牧林区实有房屋(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,农、林、牧、草、矿、水管理用房,春秋牧场、冬草场生产生活用房)情况进行全面排查、登记造册。要全面摸清掌握农牧区生产生活用房安全情况,做到无遗漏、无死角。 (二)排查标准。各乡镇(场)要突出工作重点,参照国家住建部《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(试行)》(建村函[2009]69号),对实有房屋开展核查,重点排查安全等级为C级和D级住房。实地排查时可重点掌握以下四个方面:第一,地基没有塌陷的;第二,框架没有裂缝、塌陷的;第三,墙体没有裂缝、塌陷的;第四,屋顶没有塌陷、漏雨、见光的。符合上述要求的基本属于B 级以上安全住房。针对确需加固和拆除的C级和D级房屋由县排查领导小组认真研判决定。整改结束后,发放住房安全等级明白卡。 (三)责任落实。实行分级负责,以各乡镇(场)党委、政府为主体,开展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房安全大排查工作。各乡镇(场)抗震办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,在开展大排查工作中,认真查找农牧区房屋安全存在的问题短板,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。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,确保做到合理、合规、合法,务求工作实效。 (四)排查和整改时限。4月1日--10日完成排查工作,5月31日完成问题整改工作。 (五)指导服务。由畜牧兽医局、住建局牵头,自然资源局、扶贫办、农业农村局、水利局、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指导服务组,同步赴各乡镇(场)开展指导服务工作。 (六)工作保障。排查和改造所需资金由县九游会ag登陆政府协调安排,财政适当统筹。 五、工作要求 (一)加强组织领导,抓好工作落实。开展农牧民房屋安全大排查,是保障农牧民生产生活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乡镇(场)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,亲自安排部署,落实主体责任,确保大排查和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。 (二)突出问题导向,切实抓好整改。各乡镇(场)要认真对照大排查的工作要求和排查内容,细化制定大排查具体工作方案,突出重点难点,深入分析研究,坚持边排查边整改,实行时间倒排、任务倒逼,确保整改到位。 (三)加强沟通协作,强力推进落实。各乡镇(场)要全面梳理农牧民实有生产生活用房及政策落实情况,相关部门加强数据比对,建立沟通协调机制,做到信息互通,形成合力,抽调精兵强将,组织专门力量,扎实开展入户实地精准核查,确保大排查质量与效果。 (四)抓好基础工作,确保任务完成。由住建局制发统一数据采集表,同时,各乡镇(场)建立完整的实有房屋安全鉴定“实名制”台账,切实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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